各处室、系部、所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对校园网新闻发布的管理,更好发挥校园网络宣传主阵地作用,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网新闻发布权限及要求
(一)学校新闻报道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实行“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管理。由各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学校层面的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主办或承办部门负责及时撰写稿件;由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学校层面的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牵头部门负责及时撰写稿件。
(二)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高度重视校园网络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明确新闻信息员、审核人(具体要求见第四部分),负责本部门新闻撰写、上传、管理等工作。
(三)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拟发布校园网的新闻稿件,需严格把关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经审查无误后,由信息员上传本系部、处室二级网页;校园网主页新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发布部门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校园网主页“合幼要闻”栏目主要发布学校重大或重要活动、综合性工作、当前阶段重点宣传推进工作等新闻内容,以及各处室、系部专题性报道、具有本部门特色的新闻稿件,一般不发布各部门日常工作、常规活动会议等新闻,同性质同主题新闻在短期内不多次发布。
(五)校园网主页“部门动态”栏目主要发布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不发布各部门工作报告、总结等内容。
二、校园网新闻发布要求
(一)学校重大或重要新闻、各部门拟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稿应当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上传至新闻后台,并由党委宣传部统一进行审核发布,超过48小时的记录为滞后发布,将不计入稿费。
(二)新闻稿件撰写应遵循附件1《合肥幼专校园网新闻写作和发布规范》相关要求,对未按要求上传的稿件由党委宣传部予以退回,重新修改符合标准后再审核发布。
(三)各部门要增强新闻敏感性,树立全局观念,不漏报学校重大或重要活动、校校合作交流、市级以上单位来访等新闻,做好正面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校园网新闻管理要求
(一)党委宣传部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负责对各部门上传至校园网主页的稿件进行审核发布,对不符合要求以及写作质量不高、失去时效性、无新闻价值的稿件,不予采用。
(二)为提高各部门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投稿的积极性,党委宣传部每半年对新闻发布数量进行统计并通报,根据稿件质量、数量、发布规范等情况对部门及信息员开展年度考核,发布不规范情况将纳入考核清单。对投稿积极的部门和撰稿质量高的信息员进行表彰,对新闻稿件审核不严、内容不实造成重大错误或影响的部门及个人进行相应处理。
(三)党委宣传部负责各部门信息员统一培训和优秀信息员评选等工作。如有信息员变动,相关部门需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提出变更申请并备案;党委宣传部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新闻写作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员业务能力和媒介素养。
(四)校园网主页各栏目由对应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如遇重大变化,需及时更新。具体如下:
1.校园网首页(党委宣传部);
2.学校概况:
“学校概况”“现任领导”“年度聚焦”(办公室)
“历史沿革”“学校交通”(党委宣传部);
3.机构设置(党委宣传部);
4.党建思政:
“思想建设”(党委宣传部)
“组织建设”(组织人事处)
“党风廉政”(监察审计处)
“统战工作”(办公室)
“群团工作”(校团委、工会);
5.教育教学(教务处);
6.教研科研(教科研处);
7.合作交流(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
8.校园文化(党委宣传部);
9.招生就业:
招生网(招生办)
就业网(就业指导中心);
10.新校区建设(基建办);
11.信息公开(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请于1月7日前将附件2《合肥幼专信息员、网站管理员、审核人备案表》(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图书馆906),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71037776@qq.com:
1.信息员:各部门(含党支部)需明确1名信息员(有学生的教学系部以及新闻发布数量多的处室可报2名),信息员同时兼任舆情安全员、网评员,主要负责本部门稿件撰写和发布、舆情监测和反馈、对热点问题发表正确观点和正面主张等工作;
2.网站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二级网站管理,包括信息更新、内容监管、页面维护等工作;
3.审核人:各处室、系部审核人一般由部门正职或副职担任;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审核人一般由总支书记担任,各党支部稿件需经支部书记审核后交由总支书记把关,再予以发布。
(二)各部门请于1月10日前完成对二级网站的全面排查整顿工作。
1.对出现涉中央领导同志编辑差错、权威信息发布编辑差错、权威信息片面解读、标题党、内容庸俗化娱乐化等内容立即删除;
2.对错字别字、专业术语表达不规范、语句不通顺、格式不正确、图片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立即修正;
3.对长期不更新栏目及时填充内容,无内容栏目请在主界面中删除。
附件1:合肥幼专校园网新闻写作和发布规范
附件2:合肥幼专信息员、网站管理员、审核人备案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