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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合肥幼专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2012年09月27日 管理员   点击:[]

为积极传播先进文化,进一步丰富合肥幼专广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校园的文化艺术品位,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启迪智慧,激发创造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和文化环境,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举办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一、活动主题:

挥洒青春 魅力校园 美的绽放

二、组织领导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学生处牵头,相关行政部门、专业系部共同举办。为保证艺术节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特成立艺术节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袁 萍

副组长:吴兆能、

成 员:高守贵、阚少杰、丁运成、赵青松、孙诚、肖红冰、李强、 陆晓伟、金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主任:金钟

办公室成员:胡启明、陈冬梅、谢立松、徐敬萍、刘 嘉、宣胜义、张莉萍、吴俊锋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中旬至2012年12月上旬

四、活动内容及组织

(一)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迎2012级新生文艺演出

承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处

协办单位:艺术系、学生会文体部

参加对象:2009—2012级学生

活动时间:10月19日

活动地点:教学楼前广场

活动安排:9月中旬始,由学生会文体部发出节目征集通知,班级、个人自愿报名并组织排练;9月下旬,邀请专业教师对报送的节目进行审查、筛选;正式演出前组织彩排。

(二)合唱比赛

承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处

协办单位:艺术系、现教中心、总务处、学生会文体部

参加对象:2010级各班、2011级三年制大专班

活动时间:10月24日(10级专场)、10月31日(11级专场)

活动地点:实验楼前广场

活动安排与要求:每班确定一首合唱曲目,要求内容健康,思想向上,如可以是歌颂党、歌颂祖国的歌曲,也可以是围绕校园生活、展现青春风采的歌曲。不提倡选择流行歌曲。演唱伴奏形式不限,演唱过程中要求着装统一,演唱人员精神面貌良好,上下台动作迅速、整齐,演唱人员、指挥、伴奏能够默契配合,准确表现歌曲的主题思想,可在演唱技巧和队形变化等方面体现创新。

各班于10月22日前将参赛曲目及伴奏音乐报至学生会文体部。比赛次序以赛前抽签方式确定。

评奖办法:邀请艺术系有关专业教师现场打分,统一评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三)主题团日活动巡礼

承办单位:校团委

协办单位:学生会组织部

参加对象:2011级五年制大专班、2011级新疆班

活动时间:10月10日至11月14日

活动安排与要求:各班结合当前社会的焦点、热点问题或者发生在校园内同学们感兴趣的问题确定班级团日活动的主题,根据主题拟定活动方案,方案中要求注明活动主题、活动准备、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等。活动结束后各班须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和图片(像)资料。

评奖办法:由团委老师和学生会干部根据主题团日活动评分标准对活动过程和效果进行现场打分,并结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等资料的情况统一评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四)幼儿戏剧表演赛

承办单位:基础部(语文教研室)

协办单位:现教中心、S.A话剧社团、博雅思辨社团

参加对象:2009级各班、2010级各班、2011级三年制大专班

活动时间:11月7日—11月28日

活动地点:另行通知

活动安排与要求、评奖办法以基础教育部语文教研室的通知为准。

(五)教室、寝室美化设计评比

承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处

协办单位:基础部、艺术系、学生会宣传部、生活部

参加对象:全校各班

活动时间:10月底

活动安排:教、寝室美化设计要坚持简洁、清新、高雅的原则,突出文化气息,避免过于花哨,能体现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要注意安全,切勿在日光灯等电器上缠绕、装饰纸张;鼓励学生积极动手参与,尽力展现班级特色和寝室特色;要充分利用好教室内各个宣传板块,要开辟班级规章制度和班级奖惩情况公告栏。各班要于11月中旬前完成教室、寝室的美化设计工作,届时邀请有关专业教师与学生干部进行评比。

评奖办法:邀请有关专业教师进行统一评奖,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分年级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寝室美化设计比赛设优秀寝室和集体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绘画、书法、手工作品展评

承办单位:校团委

协办单位:艺术系、学生会宣传部

参加对象:全校学生

活动时间:11月中上旬

活动安排: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参赛作品,不得少于2件。绘画作品要求纸张大小在4开至8开之间,画种以儿童画、卡通画、漫画、中国画、素描、水粉等为主;书法作品要求以斗方为主;手工作品要求便于展出。最终各班作品交至学生会宣传部。

评奖办法:邀请艺术系相关专业教师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设个人优秀奖及团体组织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优秀的个人作品在校园橱窗展出。

(七)“校园好声音”歌唱比赛

承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处

协办单位艺术系、现教中心学生会文体部、宣传部、广播站、DV社

参加对象:全校学生

活动时间:10月17日--11月7日

活动地点:教学楼阶梯教室一(海选、复赛)

艺术楼音乐厅(决赛)

报名方式:学生自愿报名,以班级为单位将参赛选手名单在10月18日之前上交至学生会文体部

活动安排与要求: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为:

①海选(10月17日):参加海选的同学每人有3分钟的清唱展示,曲目自选,将按照参赛人数的50%来决定晋级人数,赛后公布晋级的选手名单,进入下一轮复赛。

②复赛(10月26日):进入复赛的同学自选曲目清唱3至5分钟,同样我们将按照所有复赛晋级选手约30%至50%的比例来决定进入决赛的人数。

③决赛(11月7日):参加决赛的每名选手自备歌曲伴奏,按照抽签顺序上场。。

评奖办法:校团委将邀请艺术系专业老师担任比赛评委,并从每班遴选2-3名同学担任大众评审团,现场公布比赛结果。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以及“最佳人气奖”和“最佳表现奖”各1名。

(八)幼儿团体操比赛

承办单位:基础部(体育教研室)

协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处、现教中心、总务处、学生会文体部、晨曦体健社团

参加对象:2009级各班

活动时间:10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活动安排与要求、评奖办法以基础教育部体育教研室的通知为准。

(九)舞蹈创编比赛

承办单位:艺术系(舞蹈教研室)

协办单位:校团委、现教中心、学生会文体部

参加对象:2009级各班

活动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地点:艺术楼音乐厅

活动安排与要求、评奖办法以艺术系舞蹈教研室的通知为准。

(十)跳绳比赛

承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处

协办单位:基础部(体育教研室)、学生会文体部

参加对象:2012级各班

活动时间:12月19日

活动地点:教学楼前广场

活动安排与要求:各班挑选一定数量的学生(具体人数以临时的通知为准)代表班级参加比赛,比赛所用跳绳自备,比赛时间为1分钟。

评奖办法:比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若干名。

(十)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典礼

承办单位:校团委

活动时间:2012年12月26日

活动地点:阶梯教室三

合肥幼专第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筹委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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